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关于组织推荐2023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3〕44)、《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119号)和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的《贵州省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暂行办法》(黔工信〔2023〕14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有关要求,现就组织推荐2023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自愿申报原则,由所在地县级行政区划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申报主体,填写《贵州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表》,提交申报表中要求的佐证材料,报送至市(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本着随到随审、择优遴选的原则,成熟一个推荐一个,将纸质材料(签字盖章)一式3份、WORD版光盘一张送至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由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把关、归集。接收推荐材料截止日期为6月5日,每个市(州)推荐省级集群的数量不少于2个、不超过5个。
(二)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须于6月5日前将加盖公章的《2023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推荐汇总表》送至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意向推荐至国家级集群的附推荐说明。
(三)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拟于6月30日前公布2023年度“贵州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名单。
(一)申报国家级集群,须先被认定为省级集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在2023年度“贵州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名单中,择优遴选发展水平居于细分领域全国前列的中小企业产业集群推荐至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国家级集群的补充材料截止日期为7月10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于7月20日前完成“2023年度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拟推荐名单”公示。
(三)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的国家级集群,须于7月24日前将申报材料(签字盖章)各一式4份(正本1份、副本3份)及电子版光盘一式2份送至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
资料、表格下载请关注:
1.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官网(guizhou.gov.cn)“通知公告”栏目;
2.贵州省中小企业网(guizhou.gov.cn)“通知公告”栏目。
为有效推动各项工作开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委托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负责服务指导、资料审查、政策咨询等工作。
联系地址:贵阳市南明区花溪大道北段14号贵州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王舒红(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17725156204
周德发(省工信厅中小企业处)13885460068
附件:
1.《贵州省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暂行办法》(适用省级集群)
2.工信部《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暂行办法》(适用国家级集群)
5.2023年度贵州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推荐汇总表(适用市州工信部门推荐省级集群)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