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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级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贵安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持续完善绿色制造和服务体系,推进工业绿色发展,助力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国家级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组织申报

请各地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3〕202号)要求,积极组织指导本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开发区申报绿色工业园区。

企业和开发区自行组织开展绿色制造第三方评价工作。第三方评价机构要严格按照《绿色制造第三方评价工作要求》(工信厅节函〔2023〕202号文附件4)开展工作,参照相关标准和模板要求编制评价报告,对评价报告内容和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二、具体工作要求

(一)请各市(州)、贵安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023年8月23日前,将本地区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及推荐文电子版,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确定推荐名单后,再另行通知有关企业和开发区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报送材料。

(二)仅申报省级绿色制造名单的,按照《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贵州省绿色制造名单的通知》要求开展申报工作。

(三)参与绿色制造评价工作的第三方机构,请按照工信厅节函〔2023〕202号文要求,按时登录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报送“评价机构年度工作情况”。

(四)申报单位和第三方机构可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官网自行下载《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3〕202号)。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7月26日

(联系人:张弢;联系电话:0851—88668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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