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贵安新区大数据发展管理部门:
为做好大数据基金项目储备,推动基金高效运行,有效保障省大数据基金2023年资金投放,请各市州、贵安新区大数据主管部门根据前期项目谋划情况,按照《贵州省大数据基金储备项目遴选标准及申报指南》(附件1),积极组织申报2023年大数据基金储备项目,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宗旨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贵州“在实施数字经济战略上抢新机”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国发2号文“四区一高地”战略定位,深入实施大数据战略行动,以引领性、战略性项目为重点,充分发挥基金的撬动作用,着力把数据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产业优势,推进我省大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申报时间
申报实行全年常态化申报和分批集中审核相结合,2023年首批储备项目审核时间截止为2023年2月20日,此后以每季度末为每批次审核节点。
三、申报方式
(一)线上填报。申报主体登录贵州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网站(http://dsj.guizhou.gov.cn),点击“贵州省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基金)项目管理系统”,进入“基金管理”模块进行申报。
(二)逐级推荐。由各区(县)大数据发展管理部门组织辖区内拟进行股权融资或拟招商引资落地的数字经济领域企业进行申报,各市(州)、贵安新区大数据发展管理部门负责审核推荐(附件2)。我局将根据审核推荐意见和申报材料齐备情况,将企业纳入基金投资储备库,择优向基金推荐。
四、联系方式
项目投资处:刘雨;联系电话:0851-86894301
产业融合处:申林;联系电话:0851-86820081
系统技术咨询:贾飞;联系电话:18382408549
附件:(点击文字下载附件)
附件1:贵州省大数据基金储备项目遴选标准及申报指南.docx
附件2:贵州省大数据基金储备项目(企业)申请及审核意见表.docx
附件3:省大数据基金2023年储备项目(企业)申报材料要求.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