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贵安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省国资委,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工业遗产保护利用,传承贵州工业精神,弘扬优秀工业文化,根据《贵州省工业遗产管理办法》(黔工信〔2023〕6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组织开展第二批贵州省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在贵州省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申请贵州省工业遗产,需工业特色鲜明,遗产价值突出,保存状况良好,管理水平较高,满足贵州省工业遗产评价指标(附件1)要求,并具备以下条件:
1.产权明晰;
2.已制定工业遗产保护利用规划、管理制度和工作措施。
(三)遗产项目涉及多个所有权人的,应协商一致后联合提出申请。
二、申报程序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贵安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本地区申报工作。请省国资委将本通知转发相关企业。中央在黔企业、省属企业按程序确定申报后,按属地原则向当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进行申报。
请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贵安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组织申报主体填写《贵州省工业遗产申请书》(附件2)并进行初核,择优确定推荐名单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工作要求
(一)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贵安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要加强组织领导,深入挖掘工业遗产资源,按照《管理办法》所规定的认定程序、评价指标等,做好申报推荐工作。
(二)请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贵安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于2024年8月30日前,将推荐文件和申报材料(纸质版一份,同时报送电子版)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产业政策与法规处。
联系人及电话:蒋凡18685005946
屠淑荣13765114131
电子邮箱:269377760@qq.com
材料寄送地址:贵阳市花溪大道北段14号贵州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402室,屠淑荣13765114131,邮编:550000。
附件:
1.贵州省工业遗产评价指标
2.贵州省工业遗产申请书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