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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第二批贵州省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贵安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省国资委,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工业遗产保护利用,传承贵州工业精神,弘扬优秀工业文化,根据《贵州省工业遗产管理办法》(黔工信〔2023〕6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组织开展第二批贵州省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在贵州省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申请贵州省工业遗产,需工业特色鲜明,遗产价值突出,保存状况良好,管理水平较高,满足贵州省工业遗产评价指标(附件1)要求,并具备以下条件:

1.产权明晰;

2.已制定工业遗产保护利用规划、管理制度和工作措施。

(三)遗产项目涉及多个所有权人的,应协商一致后联合提出申请。

二、申报程序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贵安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本地区申报工作。请省国资委将本通知转发相关企业。中央在黔企业、省属企业按程序确定申报后,按属地原则向当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进行申报。

请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贵安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组织申报主体填写《贵州省工业遗产申请书》(附件2)并进行初核,择优确定推荐名单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工作要求

(一)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贵安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要加强组织领导,深入挖掘工业遗产资源,按照《管理办法》所规定的认定程序、评价指标等,做好申报推荐工作。

(二)请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贵安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于2024年8月30日前,将推荐文件和申报材料(纸质版一份,同时报送电子版)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产业政策与法规处。

联系人及电话:蒋凡18685005946

屠淑荣13765114131

电子邮箱:269377760@qq.com

材料寄送地址:贵阳市花溪大道北段14号贵州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402室,屠淑荣13765114131,邮编:550000。


附件:

1.贵州省工业遗产评价指标

2.贵州省工业遗产申请书


附件1-2.wps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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