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文章详情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电子电器行业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电子电器行业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近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电子电器行业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了更好的理解和落实《实施方案》,现就《实施方案》内容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出台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党的二十大明确提出,“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推进新型工业化”,要求“深入推进改革创新,坚定不移扩大开放,着力破解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明确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加快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

电子电器行业产业链条长、消费市场广、全球化程度高,是制造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工业经济平稳运行有重要支撑作用。目前,我国电子电器行业正处在夯实产业基础、加快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为进一步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推动该行业健康快速发展,助力稳住经济大盘,2022年9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实施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电子电器行业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22〕31号)(以下简称“《意见》”)。

为认真落实《意见》文件精神,破除制约电子电器行业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激发企业创新动力和发展活力,提高政府监管效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技术创新,切实维护电子电器相关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结合我省实际,起草本《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从指导思想、深入落实电子电器行业准入管理改革优化制度、深入落实绿色产品评定认证改革整合制度、深入落实支持基础电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制度体系、深入落实电子电器行业流通管理改革优化制度、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6个方面提出了16条具体措施。


第一部分为指导思想,主要阐述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推动电子电器行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绩。


第二部分为深入落实电子电器行业准入管理改革优化制度,共5条措施,分别为严格执行产品强制性认证优化制度、严格执行电信设备进网许可优化制度、严格执行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优化制度、推动电子电器产品准入自检自证、严格执行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改革制度。


第三部分为深入落实绿色产品评定认证改革整合制度,共2条措施,分别为严格执行节能评定认证精简整合制度、加快构建统一的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体系。


第四部分为深入落实支持基础电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制度体系,共4条措施,分别为加大基础电子产业研发创新支持力度、执行基础电子产品应用优化制度、执行基础电子产业投融资优化制度、加大基础电子产业研发制造用地支持力度。


第五部分为深入落实电子电器行业流通管理改革优化制度,共3条措施,分别为执行电子电器行业进出口管理优化制度、加大废弃电子电器产品回收处理行业监管力度、规范管理电子电器行业商业测评活动。


第六部分为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共2条措施,分别为严格落实放管结合要求、完善电子电器产品监督管理规则。


同时,以附件形式列出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动态调整清单和实行进网许可制度的电信设备目录动态调整清单。


三、《实施方案》出台产生的积极影响


一是将进一步减少市场准入前监管要求,减轻企业负担,缩短新产品上市周期。企业可以更加快速地响应市场变化,及时推出满足用户多样化需求的产品。二是促进企业提升生产效率,提高自动化生产水平,开展技术和产品创新。在许可证有效期内,企业可以更好地安排生产计划,减少行政许可办事需求。三是将工作监管重点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移,强化全生命周期监管,指导企业提升管理水平,促进企业诚信建设,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力度,营造文明诚信的市场生态。



编辑:李易淋
审发:罗泗龙


上一篇:展贵州风采,贵州组团参加第十七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
下一篇: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认定和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