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工信部印发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优质中小企业是指在产品、技术、管理、模式等方面创新能力强、专注细分市场、成长性好的中小企业。
优质中小企业实行梯度培育,由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三个层次组成,被公告为创新型中小企业的企业可以申请认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被认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企业可以申请认定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优质中小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每次有效期为三年,专精特新指的是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评价指标包括:专业化指标、精细化指标、特色化指标、创新能力指标。
创新型中小企业:是优质中小企业的基础力量,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评价、公告。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是优质中小企业的中坚力量,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审核、认定。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是优质中小企业的核心力量,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核、认定。
按照工信部印发《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是指长期专注于制造业某些特定细分产品市场,生产技术或工艺国际领先,单项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球前列的企业。
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分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单项冠军培育企业两类,由企业自愿申请,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相关行业协会推荐,工业和信息化部论证公示后,分别公告为“中国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中国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
工业和信息化部对两类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对示范企业每3年组织一次评估。
按照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依托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并将其转化为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中小企业。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采取企业自主评价、省级科技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科技部服务监督的工作模式,评价指标包括科技人员、研发投入、科技成果三类。
按照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修订印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由省级科技、财政、税务部门组织实施,程序是:企业申请、专家评审、审查认定,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为三年。
隐形冠军企业,最早由德国管理学家赫尔曼西蒙提出,是指那些不为公众所熟知,却在某个细分行业或市场占据领先地位,拥有核心竞争力和明确战略,其产品、服务难以被超越和模仿的中小型企业。
来源:公务员小知识